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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受理與不受理的條件和情況
專利利繳納申請費通知書應當寫明申請人應當繳納的申請費、申請附加費和在申請時應當繳納的其他費用,以及繳費期限;同時寫明繳納費用須知。費用減緩審批通知書應當包括費用減緩比例等內容。
1、受理地點
專利局的受理部門包括專利局受理處和專利局各代辦處。專利局受理處負責受理專利申請及其他有關文件,代辦處按照相關規定受理專利申請及其他有關文件。專利復審委員會可以受理與復審和無效宣告請求有關的文件。
專利局受理處和代辦處應當開設受理窗口。未經過受理登記的文件,不得進入審批程序。
專利局受理處和代辦處的地址由專利局以公告形式公布。郵寄或者直接交給專利局的任何個人或者非受理部門的申請文件和其他有關文件,其郵寄文件的郵戳日或者提交文件的提交日都不具有確定申請日和遞交日的效力。
2、專利申請的受理與不受理
2.1受理條件
專利申請符合下列條件的,專利局應當受理:
(1)申請文件中有請求書。該請求書中申請專利的類別明確;寫明了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其地址。
(2)發明專利申請文件中有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中有說明書、說明書附圖和權利要求書;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中有圖片或者照片和簡要說明。
(3) 申請文件是使用中文打字或者印刷的。全部申請文件的字跡和線條清晰可辨,沒有涂改,能夠分辨其內容。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說明書附圖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圖片是用不易擦去的筆跡繪制,并且沒有涂改。
(4)申請人是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的,符合專利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其所屬國符合專利法第十八條的有關規定。
2.2不受理的情形
專利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局不予受理:
(1)發明專利申請缺少請求書、說明書或者權利要求書的;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缺少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或者權利要求書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缺少請求書、圖片或照片或者簡要說明的。
(2) 未使用中文的。
(3) 不符合本章第2.1節(3) 中規定的受理條件的。
(4) 請求書中缺少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 或者缺少地址的。
(5) 外國申請人因國籍或者居所原因,明顯不具有提出專利申請的資格的。
(6) 在中國內地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作為第一署名申請人,沒有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
(7) 在中國內地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香港、澳門或者臺灣地區的個人、企業或者其他組織作為第一署名申請人,沒有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
(8) 直接從外國向專利局郵寄的。
(9) 直接從香港、澳門或者臺灣地區向專利局郵寄的。
(10)專利申請類別(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不明確或者難以確定的。
(11)分案申請改變申請類別的。
2.3受理與不受理程序
專利局受理處及代辦處收到專利申請后,應當檢查和核對全部文件,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決定。
2.3.1受理程序
專利申請符合受理條件的,受理程序如下:
(1)確定收到日:根據文件收到日期,在文件上注明受理部門收到日,以記載受理部門收到該申請文件的日期。
(2)核實文件數量:清點全部文件數量,核對請求書上注明的申請文件和其他文件名稱與數量,并記錄核實情況。對于涉及核苷酸或者氨基酸序列的發明專利申請,還應當核實是否提交了包含相應序列表的計算機可讀形式的副本,例如光盤或者軟盤等。
(3)確定申請日:向專利局受理處或者代辦處窗口直接遞交的專利申請,以收到日為申請日;通過郵局郵寄遞交到專利局受理處或者代辦處的專利申請,以信封上的寄出郵戳日為申請日;寄出的郵戳日不清晰無法辨認的,以專利局受理處或者代辦處收到日為申請日,并將信封存檔。通過速遞公司遞交到專利局受理處或者代辦處的專利申請,以收到日為申請日。郵寄或者遞交到專利局非受理部門或者個人的專利申請,其郵寄日或者遞交日不具有確定申請日的效力,如果該專利申請被轉送到專利局受理處或者代辦處,以受理處或者代辦處實際收到日為申請日。分案申請以原申請的申請日為申請日,并在請求書上記載分案申請遞交日。
(4)給出申請號:按照專利申請的類別和專利申請的先后順序給出相應的專利申請號,號條貼在請求書和案卷夾上。
(5)記錄郵件掛號號碼:通過郵局掛號郵寄遞交的專利申請,在請求書上記錄郵寄該文件的掛號號碼。
(6) 審查費用減緩請求書:根據專利費用減緩辦法,對與專利申請同時提交的費用減緩請求書進行審查,作出費用減緩審批決定,并在請求書上注明相應標記。
(7) 采集與核實數據:依據請求書中的內容,采集并核實數據,打印出數據校對單,對錯錄數據進行更正。
(8) 發出通知書:作出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繳納申請費通知書或者費用減緩審批通知書送交申請人。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至少應當寫明申請號、申請日、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和文件核實情況,加蓋專利局受理處或者代辦處印章,并有審查員的署名和發文日期。
繳納申請費通知書應當寫明申請人應當繳納的申請費、申請附加費和在申請時應當繳納的其他費用,以及繳費期限;同時寫明繳納費用須知。費用減緩審批通知書應當包括費用減緩比例、應繳納的金額和繳費的期限以及相關的繳費須知。
(9) 掃描文件:對符合受理條件的專利申請的文件應當進行掃描,并存入數據庫。電子掃描的內容包括申請時提交的申請文件和其他文件。此外,專利局發出的各種通知書(如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繳納申請費通知書或者費用減緩審批通知書) 的電子數據,也應當保存在數據庫中。
2.3.2分案申請的受理程序
2.3.2.1國家申請的分案申請的受理程序
對于國家申請的分案申請除按照一般專利申請的受理條件對分案申請進行受理審查外,還應當對分案申請請求書中是否填寫了原申請的申請號和原申請的申請日進行審查。分案申請請求書中原申請的申請號填寫正確,但未填寫原申請的申請日的,以原申請號所對應的申請日為申請日。分案申請請求書中未填寫原申請的申請號或者填寫的原申請的申請號有誤的,按照一般專利申請受理。
對符合受理條件的分案申請,專利局應當受理,給出專利申請號,以原申請的申請日為申請日, 并記載分案申請遞交日。
2.3.2.2進入國家階段的國際申請的分案申請的受理程序
國際申請進入國家階段之后提出的分案申請,審查員除了按照一般專利申請的受理條件對分案申請進行受理審查外,還應當核實分案申請請求書中是否填寫了原申請的申請日和原申請的申請號,該原申請的申請日應當是其國際申請日,原申請的申請號是進入國家階段時專利局給予的申請號,并應當在其后的括號內注明原申請的國際申請號。
2.3.3不受理程序
專利申請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不受理程序如下:
(1)確定收到日:根據文件收到日期,在文件上注明受理部門收到日,以記載受理部門收到該申請文件的日期。
(2) 采集數據并發出文件不受理通知書:采集數據,作出文件不受理通知書,送交當事人。文件不受理通知書至少應當記載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詳細地址、不受理原因及不受理文檔編號,加蓋專利局受理處或者代辦處印章,并有審查員署名及發文日期。
(3) 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申請文件存檔備查,原則上不退回當事人。
在專利局受理處或者代辦處窗口直接遞交的專利申請,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直接向當事人說明原因,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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