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局、稅務局、統計局、行政審批服務局,各有關企業:
為深入實施工業強市發展戰略,進一步加大工業投資支持力度,根據《中共濟南市委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設工業強市的實施意見》(濟發〔2020〕16 號)和《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濟南市促進工業投資倍增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 年)的通知》(濟政字〔2019〕80 號)等文件,結合我市產業發展實際,我們研究制定了《濟南市工業技術改造投資普惠性獎補和分檔激勵實施細則》,F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濟南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2021 年 3 月 29 日
濟南市工業技術改造投資普惠性獎補
和分檔激勵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實施工業強市發展戰略,促進工業技術改造投資持續增長,根據《中共濟南市委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
設工業強市的實施意見》(濟發〔2020〕16 號)、《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濟南市促進工業投資倍增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的通知》(濟政字〔2019〕80 號)等文件,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工業技術改造投資普惠性獎補和分檔激勵,是對我市工業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根據項目新購置設備(含設
備軟件)情況,政府同步給予財政資金獎補的政策。
第三條 本細則所稱的工業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是辦理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準或備案手續,從事工業相關產品
研發生產,新建、購置固定資產和對既有固定資產進行技術改造的投資項目。
第四條 智能化技術改造,是指企業為促進轉型升級實施的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技術改造,主要包括運用大數據、云計
算、工業互聯網、物聯網、人工智能、5G、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對傳統制造業企業進行裝備、產線、車間、工廠、園區、產鏈、集群等方面的改造,促進裝備數控化、產線數字化、工廠智能化、園區智慧化、產鏈平臺化。
第五條 實施工業技術改造投資普惠性獎補和分檔激勵遵循依法依規、公平公正、簡便操作的原則,所需資金采用以獎代補、無償資助、股權投資等支持方式,根據年度預算統籌安排,實行總額控制。
第二章 獎補標準、獎補方式和申報條件
第六條 獎補標準
(一)整生產線智能化改造項目,按照實際設備(含設備軟件,下同)購置金額的 12%給予獎補,同一項目最高不超過 2000
萬元。
(二)整車間智能化改造項目,按照實際設備購置金額的 15%給予獎補,同一項目最高不超過 2000 萬元。
(三)整工廠智能化改造項目,按照實際設備購置金額的 20%給予獎補,同一項目最高不超過 2000 萬元。
(四)其他工業技術改造項目(普通技改項目),按照實際設備購置金額的 10%給予獎補,同一項目最高不超過 1000 萬元。
(五)設備購置金額是指申報項目新購置(不含二手設備)的生產設備、研發設備、檢驗檢測設備和節能環保設備等支出金額。
設備購置金額是指不含關稅和增值稅的原值,根據企業提供的購置設備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由第三方社會中介機構核定。
第七條 獎補方式
(一)申報項目在項目建設期內同步獎補,同一項目獎補最多不超過三年。
(二)每個獨立法人每年可同時申報多個項目,合計獎補資金智能化改造項目最高不超過 2000 萬元,普通技改項目最高不超
過 1000 萬元。
第八條 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是在濟南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自收自支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由總公司申報或授權分公司申報。
(二)企業申報項目應按照《山東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辦法》等相關規定要求,辦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準或備案手續,項目實施地在本市范圍內。
(三)總投資 500 萬元以上的項目應按照國家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報表制度要求,納入濟南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統計庫,并依法填報統計數據。軍工保密項目須按照有關規定納入國防科工投資項目統計系統。
(四)企業申報項目應納入濟南市工業和技改投資項目服務平臺(http://124.128.155.218:8008),并填報投資調度數據。
(五)購置設備已安裝到位,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項目申報主體與立項手續、購置設備清單內容與發票內容
應統一。
第三章 申報程序
第九條 企業申請
(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布工業技術改造投資普惠性獎補和分檔激勵資金申報通知,明確項目申報具體條件和要求。
(二)企業向所在區縣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提出申請,通過濟南市工業和技改投資項目服務平臺在線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濟南市工業技術改造投資普惠性獎補和分檔激勵資金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三證合一)復印件;
3.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準或備案手續復印件;
4.總投資 500 萬元以上的項目須提供工業技改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統計報表(提供電腦屏幕截圖);
5.企業申報項目設備購置明細表,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復印件,設備采購合同及付款憑證復印件;進口設備需提供海
關進口貨物報關單、進口關稅專用繳款書或進口貨物征免稅證明、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復印件;
6.其他需要證明的材料。
第十條 材料審核
(一)區縣初審。區縣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按照本細則的規定要求,對企業申報資格和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要求的申報
項目,出具審核意見,會同本級財政主管部門聯合行文,連同企業申報材料上報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和市財政局。
(二)市級審核。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通過政府招標采購,委托第三方社會中介機構進行材料審核、發票核驗和現場設備核實
工作,獨立核定符合申報要求的項目設備投資金額。
第十一條 資金撥付
(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第三方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審核意見,研究確定擬給予獎補的企業名單及獎補金額,并按規定
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按照有關規定提出獎補資金意見。
(二)市財政局根據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提出的獎補資金意見安排資金,及時按有關規定分區縣下達獎補資金。
(三)區縣財政部門收到設備獎補資金后及時撥付至企業。
第四章 責任分工
第十二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企業工業技術改造投資普惠性獎補和分檔激勵資金申報工作,提出獎補資金安排意見
建議,委托、監督第三方社會中介機構依法依規開展審核工作;區縣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轄區內獎補資金申請材料的受理匯
總,出具初審和推薦意見,同時對資金的使用做好績效評價。
第十三條 市財政局負責工業技術改造投資普惠性獎補和分
檔激勵資金的預算安排、資金下達,配合工信部門做好績效評價;區縣財政部門根據市財政局下達的獎補資金計劃做好資金撥付工作,配合工信部門做好資金使用的監督和績效評價。
第十四條 市稅務局根據企業申請提供申報項目實施期間增值稅發票認證數據等相關材料。
第十五條 市統計局及區縣統計部門負責協助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核實項目納統入庫情況。
第十六條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和區縣行政審批部門負責協助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核實項目核準備案情況。
第十七條 申報企業對其提供的申請材料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并應積極配合第三方社會中介機構做好現場核查工作,按要
求如實提供相關資料。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 獲得工業技術改造投資普惠性獎補和分檔激勵資金的企業應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自覺接受審
計、監察、財政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對弄虛作假騙取獎補資金等行為,停止其獎補資金申報資格,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
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第十九條 第三方社會中介機構在材料審核、現場核實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其失信行為列入負面清單,同時暫
停其所有專項資金申報、實施、決算、驗收等材料鑒證資格二年。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細則與我市已出臺的其他財政扶持政策存在重疊的部分,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細則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統計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稘鲜泄I技術改造投資普惠性獎補和分檔激勵實施細則(暫行)》(濟工信轉型字〔2020〕13 號)同時廢止。